此前,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(知识产权局)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《融水苗族自治县知识产权奖励补助办法(试行)》,其中对国内专利进行奖励,奖励标准如下:
1.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奖励0.7万元/件。
2.获有关国家或地区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奖励1万元/件。
3.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国内实用新型专利奖励0.2万元/件。
4.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国内外观设计专利奖励0.2万元/件。
5.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励10万元/件。
6.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奖励10万元/件。
7.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的区域公共品牌商标注册(含集体商标)奖励5万元/件。
8.对举报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的奖励。
(1)对举报个人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人,经查证举报线索属实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的,根据线索价值和案件情节,给予最高不超过0.1万元的奖励。
(2)对举报企业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人,经查证举报线索属实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的,根据线索价值和案件情节,给予最高不超过0.3万元的奖励。
(3)对举报知识产权代理、服务机构或代理师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人,经查证举报线索属实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的,根据价值线索和案件情节,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奖励。
2022年1月24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》写到:六、强化部门协同治理。要协同和支持科技、教育、工业信息化等部门进一步改进完善与专利工作相关评价标准,加强评审、认定工作管理中的专利质量评价,有效利用专利权评价报告,突出质量导向。要协同市场监管、科技、财政等部门,逐步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性资助,每年至少减少25个百分点,直至在2025年以前全部取消。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、授权数量作为享受奖励或资格资质评定政策的主要条件。坚决杜绝重复资助、超额资助、清零奖励、变相资助、大户奖励等情况。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协同市场监管、公安、信用监管等部门,核查非正常专利申请领域涉嫌违法违规的重点问题线索,依法从严处置。
2022年3月16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〈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(2022)〉,“2022年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”中5.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中写到: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必须力争在2023年底前全面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资助,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、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。
来源: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:知识产权进行时

